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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第1页)

吃客顿由害怕变成了惊喜:“原来是王子啊。”

然后赶忙找位置坐下:“老板给我来碗米虾。”

左看右看没看到一个清俊的男生,又问张大叔:“老板,跟王子一起的那个警察呢?”

“你问那个小叶呀?他帮几个小孩抓猫去了,说是猫掉进水沟里了。”张大叔把米虾放在食客面前的高凳子上答道。

“哦,”吃客有点遗憾,低头吃起米虾。

这会没人来,张大叔想起自己憋了很久的尿意。人有三急,这个不能再忍了,于是对食客说:“小妹儿,你吃了自己扫码付钱,我有点事,离开下。”

“哦哦,好的。”吃米虾的食客戳着手机回答道。

黎昶之看了下吃米虾的食客,感觉跟张叔年纪好像没差多少啊。

张大叔交代好食客后,打算找杨大娘帮他看下摊子,但杨大娘那里这会生意特别好,不好意思打扰。

他想起王子特别聪明,就对黎昶之说:“王子,我去方便一下,你帮我看下摊子。要是有人来买东西,你让他自己拿,扫码付钱就行了。”

虽然他也不太相信王子真能帮他看摊,但还是想看看王子究竟聪明到什么程度。

“可别乱跑啊。”想起叶秋雨的叮嘱,张大叔又赶忙叮嘱了一句。

“嗷呜。”黎昶之短促地叫了一声回应他。虽然他不明白张大叔是不是真心让他看摊,但觉得这事好像还挺有意思。他都想好一会怎么营业了。

看着这边交代好了,张大叔又对旁边忙碌的杨大娘喊了一声:“大妹子,我去方便一下,帮我看着点摊,也看着点小叶的狗。”

“行呐,你去吧。”杨大娘忙得头也不抬地回答。

食客边吃米虾,边玩手机,大概是在跟人聊天。

她打了会字,又对着黎昶之拍拍拍,末了可能觉得打字不方便,又换成了语音:“对啊,我在集市后街这边吃米虾。你没认错,就是王子,那条网红哈士奇警犬。”

“养他那个警察啊?没看到,老板说去帮小孩抓猫去了。”好像电话那边有人问起叶秋雨。

“好,我不耽搁了,马上来。”大概是电话那边的人在催,吃完赶忙扫码付了钱走了。走之前还rua了黎昶之一把。

食客刚走没走多久,黎昶之忽然看见后街上的小贩忽然跑了起来。

骑车的骑车,跑路的跑路。他还没明白过来,就见身旁的杨大娘和其他小贩也赶忙停下手里的活,急急忙忙地收拾东西。

黎昶之不明所以,急得站起来东张西望,这时人群里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市管的来了!”

黎昶之这才明白过来大家为什么跑。

他赶忙四处张望,但没有看到张大叔的身影。

看着眼前的三轮车,黎昶之脑子快速运转起来。自行车他倒是骑过,不知道这三轮车骑起来感觉是不是一样。

大概是从众的模仿心里,他赶忙跳上三轮车。前爪搭在龙头上,后腿踩了两圈,发现三轮车往前走了。

这三轮车也不难骑,跟起自行车好像没什么区别。黎昶之就学着其他小贩那样,把车蹬走了。

离开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路边的凳子。他扫了一眼自己的狗爪子,别说时间来不及,就是来得及他的狗爪子也收不起凳子。

凳子他是有心无力了,保住三轮车就不错了。于是他踩着三轮车,跟着人群跑走的方向把车骑走了。

逃跑路上

离开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路边的凳子。他扫了一眼自己的狗爪子,别说时间来不及,就是来得及他的狗爪子也收不起凳子。

凳子他是有心无力了,保住三轮车就不错了。于是他踩着三轮车,跟着人群跑走的方向把车骑走了。

跑了一会,黎昶之觉得就这样傻跑不行。作为一只哈士奇,骑车的技术肯定不如人灵活。

现在他在中间不过是张大叔的摊位摆得靠里边占了地理位置的优势,随大众他会很快掉尾巴。他得想办法甩掉追过来的市管。

往前一点看到一个免强能走三轮车的巷子时,他果断地钻进了巷子。

这个巷子叶秋雨以前带他走过,是特警大队过来集市这边的近路小道。今天因为是周末,说的既然是逛逛,他和叶秋雨来的时候就没走这羊肠小道,走的是大路。

小巷子穿过去,再穿过一条巷子就是主干道。两边高楼林立,但没这样的烟火气,也没这么多行人,跟集市这边可以说是两片天地。

大概也是小贩们逃跑也不往那边去的原因。

黎昶之进了巷子,转了个弯就松懈了下来,慢慢悠悠地蹬着。刚才踩那么快,真是累死狗了。

此前因为大家一窝蜂地跑,也没什么人注意到有一辆小摊车上是一只哈士奇在骑车。这会巷子里就他一辆车了,他一只哈士奇骑在车上,说有多打眼就有多打眼。

“哇,你们看,那有只哈士奇在骑车哎。”最先反应过来的人喊道,随即掏出手机,对着骑车的黎昶之拍了起来。

“摊主带的狗吧?”接话的人说,四处找不见小贩奇怪地道,“怎么只见狗没见摊主呢?”

“不知道啊,你看,他还在笑啊。”

一路上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看着骑车的哈士奇惊讶不已。还有人一路跟着黎昶之慢悠悠的小三轮拍。

“你们说他这东西卖吗?”有人问,“他会卖东西吗?”

“柜子上都贴着收款二维码,怎么可能不卖。”有人问就有人答,“不过狗拉的车你敢吃?不怕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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