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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4页)

“喔,是吗?”锦绣冷笑,“不知道这个‘人家’是谁呀?上海有多少女人想给这个‘人家’提鞋子都还不配呢:有的人要是再年轻十倍,漂亮十倍,倒还有资格挤过去比一比。”

一群女人纷纷开骂:“哪来的小骚蹄子,看这一脸狐媚相,跟那个女人一模一样,还会是什麽好东西?”“八成是百乐门侍候男人的吧,这麽眼生。”“操心操心你自个儿吧,真下贱,还出来替别人打抱不平。”

锦绣哼了一声,“你们这麽忌讳百乐门哪?倒也是,自己的老公天天在百乐门舒服开心,做太太的在家坐冷板凳,是怪可怜的。有本事就绑好自家的男人,少吃不到葡萄怨葡萄酸,拿人家殷明珠来出气。”她本来是个温顺羞怯的人,在多人的场合,连大声点说话都会不自在。也不知怎麽了,面对这种局面,愤怒的情绪却压过了一切,什麽尊严不尊严丶教养不教养,今天不替明珠出这口恶气,她就不叫荣锦绣!

对面的女人们又爆出一阵吵嚷,气急败坏。

锦绣不屑地昂起头,搁下盘子,慢条斯理地悠然走开。这种表面端庄内心肮脏的女人,早该有人教训教训她们了。

可是,一掀开厚厚的丝绒帘子,锦绣就赫然吓了一跳。

殷明珠就站在外面,拿着杯酒,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微笑,似乎听见了一切,又好像什麽都没有听到。

“明珠……”锦绣有点担心地嗫嚅了一声,不知道说什麽才好。

“听左震说,你在这里做事。”明珠含蓄地一笑,“还做得惯吗?”

锦绣不禁脸红,“有什麽惯不惯,能赚碗饭吃已经不错了,哪还有挑三拣四的份儿?”

明珠点点头:“说得对,我当初也是这样熬过来的。”

锦绣沉默了一下,又冲口而出:“既然都已经过来了,以前的事情就忘掉吧!”

“忘掉?”明珠凉凉地一挑眉,“我也想忘掉,可是总有人不断地提醒我,提醒我过去是多麽的凄凉寒伧。”这麽说,她是听到外面刚才那番争执了?所以她的态度才会比较温和些吗?

“她们提醒我,沦落风尘卖笑卖身来换取生存的那段过去;而你,荣锦绣,你提醒我带着病重的母亲被赶出家门,走投无路贫困潦倒的那段过去。”明珠看着她,“我怎麽忘得掉?”锦绣愕然。自己的出现,对明珠而言,只是对过去伤痛的一次回味,一个讽刺吗?

“很多人瞧不起我。”明珠笑了,“如果我要认真计较,一早把自己气死累死了。那些男人,做梦也会想着我的身体流口水,可是他们在骨子里又看不起我。而那些女人呢,表面上羡慕我,心里面却恨得牙痒痒。这个世界,就是这麽的恶心。”

锦绣明白她这种感觉。“可是还得活下去。”她说,哪一个女人,不希望自己一帆风顺地长大,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就被自己的丈夫宠爱怜惜,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後庄严地老去?谁会想堕入翻滚红尘丶出卖尊严感情,为了三餐饱暖和一处栖身之地而苦苦挣扎,任人耻笑?

不甘心冻死饿死,不甘心在街头乞讨,不甘心承受别人的欺凌,是一种错误吗?

“听左震说,你在街上流落了一阵子,还吃了些苦头。”明珠啜了一口红酒,“他想让我留下你,但我想,还是分开的好。”

锦绣难堪地张了张口,想说什麽,终于还是没说出来。

“我们没有做姐妹的缘分。”明珠轻叹,“老实说,我不应该把当年荣家的错算在你头上,那时候你还小,懂得什麽?只是我发过誓,今生今世和荣家不再有关系。”她语声清幽,神色也有点恍惚,“当年,我和妈被赶出来,除了田叔偷偷塞给我的二十块大洋,身上连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我们千辛万苦从镇江找到上海,想投奔远房表舅,才知道他们一家人已经搬到广东去做生意,都走了一年多了。没有地方住丶没有饭吃丶没有衣裳穿,妈病得奄奄一息,天天吐血。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麽那时我居然没有一头跳进黄浦江?”

“为了讨口饭吃,我做过乞丐丶做过小偷,坑蒙拐骗什麽都做过;和一群叫化子打架,为了争桥洞睡觉,吃饭店泔水桶里的馊饭;为了挣钱给妈治病,去给洗衣房的老板帮工,还差一点被他强暴。”

“妈死的时候,瘦成一把骨头,身上的疮疤都烂了,苍蝇嗡嗡地围着她飞……”

明珠说不下去了,喉头哽住。半晌才接下去道:“所以,今天的一切,都是我的血泪换来的。我不能慷慨地和荣家的人分享。当我在饥寒交迫中挣扎求生的时候,你们在做什麽?你们在大宅子里围炉取暖,喝茶聊天。现在,你们想起我来了,我就得一脸堆笑欢迎你?为什麽你们不干脆当那个被赶出门的荣明珠已经死掉了?我现在不姓荣了,我跟你有什麽关系?”

锦绣噤声不语。这世上,明珠是她惟一的亲人了,可是,她这样痛恨着这个姓氏丶这个血缘。锦绣不能怪她,那样悲惨的遭遇丶不公平的命运,她为什麽不能恨?

“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锦绣道,“至少你现在已经熬出头来,过得很好。就当是做了一场噩梦,醒了就没事了。”

明珠摇了摇头。“用用你纯洁的脑子吧,锦绣。做女人,是一步踏错,就万劫不复,翻不过身了。你以为我是向寒川的心上人?你以为今天的荣华富贵可以维持多少年?他的确有钱,不介意在我身上多花几个,可是,也一样不介意花在别的女人身上。对他而言,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後一个,十天八天才见一面,从前的妃子等皇上宠幸,也不过如此吧!”

“是吗?”锦绣辩解,“可是大家都说,他对你很好。”

“他们?”明珠轻轻一笑,无限讽刺,“他们了解什麽?你听好,锦绣,对他们那种人来说,你我这样的女人,只不过像个玩物,花钱就可以买到,要多少就有多少。想得到他们的心,那是妄想。”

锦绣脸上的神色渐渐冻僵。类似的话,以前百乐门的丽丽也曾经说过。这就是她们共同的命运麽?美丽如明珠,都不能幸免?那麽英少——英少他——明珠轻叹一口气,“你喜欢向英东,是吗?”

“啊?”锦绣慌忙掩饰,“这个,英少?怎麽可能,你想到哪里去了。”

“别撒谎了。”明珠看着她,“刚才在那边,你的眼珠子像粘在他身上一样,他走到哪儿,你的眼珠子就跟着转到哪儿。我在风月场里混了十年,什麽样的痴男怨女悲欢离合没见过,你还嫩得很,瞒不过我的。”

锦绣脸红,像个被当场捉到的小贼似的,往两边瞅了瞅,“那麽,请你答应我,千万不要告诉他,也不要让别人知道。”

明珠晒然一笑,“我才懒得到处嚼舌根。对了,左震也不知道?”不可能吧,左震是什麽人物,他的一双眼连沙子都揉不进,会看不出来?

“二爷倒是知道的。”锦绣沮丧地道:“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了。安排我进百乐门,接近英少,还是他帮的忙呢。只是我实在太笨,都这麽久了,英少连正眼看我一下都没有。”

“是吗?”明珠一怔,“那是我看走眼了。他那麽个事不关己就绝不插手的人,一而再地向我提起你,我还以为——他看上你了。这麽说,他是给英少敲边鼓而已。”

“当然不会!”锦绣忍不住叫了起来,“真是太荒唐了,二爷怎麽会看上我,他那个人,根本难以捉摸,他心里想什麽,谁能看得出来啊?”

“哦,是吗?”明珠擡眼张望了一下,远处人群里一身米白丶挺拔飒爽的左震正在游刃有馀地招呼身边的人,不知道说了些什麽,周围的人一齐哈哈大笑。只是,也许她多心,这般繁华热闹当中,左震的背影,竟然有着一丝不易觉察的寥落。

“也许我们都不够了解他。”明珠沉思着,淡淡地说。

只是,锦绣了解她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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